去年發生的華山案震驚社會,都更處為了逃避責任在107年7月25日的內部考績委員會,官官相護竟不予懲處。應曉薇接受被害人家屬陳情於107年9月11日市政總質詢時要求柯文哲市長除了公開向旁聽席上的家屬道歉,並要求重新懲處。柯文哲當場允諾市府會「重啟調查」,但過程中調查牛步,好不容易懲處名單公佈,瀆職官員卻只記申誡一次,其理由更為荒唐,竟為「社會觀感不佳」,並把責任全部推給野青眾。
家屬在得知懲處結果難過氣憤,應曉薇說這是柯文哲在「恐怖情人」之說後,三度在家人的傷口上撒鹽,被害人父親則親自擬文寫出以下心情與訴求為女申冤。
1、市府瀆職官員只申誡一次,不符合比例原則,處分事由為社會觀感不佳,真是荒唐:
郝市長任內:98年7月8日部屬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,監督不週,記過一次。102年9月12日長安西路與承德路口,交通號誌運作異常,致生A1交通事故,記過二次。柯市長任內:103年5月16日執行職務延緩,致生不良後果,記過一次。103年7月5日執行救溺勤務,不遵守規定執行職務,記過二次。106年1月11日處長任內督辦極限運動訓練中心場地管理業務,未善盡督導責任致該場地使用管理不當,記過一次。對於瀆職行為,釀成禍端,害死一個無辜的生命,毫無愧疚之心,視人命如草芥的顢頇無能市府團隊,仍然抱持推諉卸責心態,以社會觀感不佳處分事由,虛應故事。分屍案發生在經市府同意進駐的野青眾藝術團體場域,市府更新處、公園處、建管處包庇違章建築「野居草堂」,不通報拆除,縱容違法補習招生,辦射箭、結繩收費教學課程,兇手才有機會吸引被害人。
2、 臺北市政府不殺伯仁,伯仁因我而死,這是官僚殺人:
臺北市政府包庇縱容野青眾團體,在華山大草原胡作非為,打造野蠻都市叢林,成為無政府狀態化外之地,導致分屍案發生,這是官僚殺人。
3、 臺灣首例發生在公共場域的性侵、殺人、藏屍3天、分屍兇殺案:
臺北市號稱臺灣首善之都,市府經管華山大草原,包庇木屋、帳篷林立,全部都是違章建築,成為「藏汙納垢」場犯罪所,華山大草原夜夜笙歌、酒池肉林、到無法無天極樂天堂,完全處在無政府狀態,蘊釀成分屍慘案;這是臺灣有史以來在公共場域發生的分屍案首例,證明臺北市政顢頇無能,市府成為分屍案事件的幫兇,真是令被害者家屬痛心。
4、 臺北市政府不致力消滅治安死角,反而培養犯罪「溫床」:
(1)市府長期縱容華山大草原違章建物,計有木屋5棟、大、小帳篷34頂、貨櫃3個,作為「藏汙納垢」住宿場所,不良份子藏匿在內。
(2)瀆職包庇野青眾長達半年以上,違反公序良俗、妨害公共安寧、妨害風化等情事,形成治安「死角」。
(3)無限制夜間辦理活動,在地里長、里民多次檢舉,草原自治區晚上都在喝酒喧鬧,甚至開全裸趴、吸大麻、辦草原求偶祭、火舞表演、營火會、經營酒吧、演唱會、淪為全裸午夜場,辦假日市集販賣物品營利,市府縱容不管,放任野青眾份子膽大恣意妄為。
(4)華山大草原公共安全設施欠缺,無裝設監視器、無保全巡邏、無警方巡邏,無設置巡邏箱等致歹徒可乘之機。
(5)市府核准野青眾團體對外募款、廠商贊助,辦百元藝術教室收費教學、縱容違法補習招生,辦射箭、結繩收費教學,吸引被害人參加課程,以致遇害身亡。
5、 案發至今,對被害者家屬,市府不聞不問:
被害者是在市府經管公共場域,報名參加經市府核准團體的射箭課程,才去上過兩次課的無辜學生,居然被柯文哲故意誤導解釋成與教課的殺人犯是情人關係。台北市長柯文哲說「恐怖情人難防」,又稱這塊草原不屬於台北市政府所有,以後要有「新的管理辦法」,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,一句「恐怖情人難防」,不僅模糊焦點,更是推卸責任,治安漏洞問題是政客們不敢面對的核心議題,柯對於華山命案的胡言亂語,反映他一貫「規避責任」心態。為討好年輕族群支持,卻放任秩序鬆脫而不敢拿出鐵腕處理,把問題簡化推給「恐怖情人」,毫無惻隱之心,愧疚之心,企圖惡意誤導社會大眾視聽,其心可誅。
6、 無臺北市政府顢頇無能、包庇縱容、培養犯罪「溫床」也不至於發生這件分屍慘案,針對市政府屢屢規避責任,懲處仍官官相護,家屬表達強列不滿。
7、 被害者家屬訴求:
(1)打造安全遊憩公共空間是市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,期望市府團隊,建造安全無虞的遊憩場所,注重婦幼、老人的安全,防止任何危害發生,避免還有下一個受害者。
(2)我們的親生骨肉枉死在市政府管理公共空間,柯文哲故意誤導解釋「恐怖情人難防」,來「規避責任」,造成被害家屬的二次傷害。為人父母喪女,深受切膚之痛,愛女至今含冤莫白,為了愛女的清白,家屬所受苦痛,社會公理正義,本人身為受害者的父親必須捍衛奮戰到底!
(3)愛女冤枉死亡是社會觀感不佳嗎?瀆職官員只申誡一次,根本 不符合比例原則,處分事由為社會觀感不佳,更是荒唐:看看近期發生的普悠瑪事故,死亡人員是人命,愛女因市府官員瀆職而枉死,亦是人命;在此被害者家屬,要求市府秉公處理,官員不要再官官相護,重新擬議懲處。
臺北市議員應曉薇研究室
02-27297708*6003
關於華山草原案應曉薇如實附記如下:
案發至今本人只見過林洲民為此案多次動怒,並多次怒吼屬下要求他們需要負起完全責任。
11月都發局呈市府懲處名單的簽呈,懲處名單並無林洲民,林局長主動把自己名字放到名單內,後市府把局長拿出懲處名單外,林洲民局長再次於退回的簽呈堅持再把自己名字加進去。
針對柯文哲的「重啟調查」,其實仍是任由屬下在調查中找台階試圖規避所有責任。應曉薇想問柯文哲身為首善之都的大家長同理心何在?懲處原因放任屬下將責任推給野青眾,推給民眾觀感不佳,成何體統。
監察院針對華山案已啟動調查,公務人員也曾被約詢,府內懲處皆事關事務官未來會否被糾正或引響升遷,
看完整份懲處名單與懲處人員及懲處理由都仍是官官相護的影子,本團隊深表痛心。
2019.1.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