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政府體育局108年度補助各單項協會賽事活動經費的標案,超過500萬元的案子高達19個。按行政院主計處規定,核銷須附原始憑証,其中包括統一發票、收據等有關憑証。
臺北市議會應曉薇辦公室發現,107年台北市政府體育局主辦的2018年第十一屆世界跆拳道品勢錦標賽,體育局分攤的490萬元的標案中,僅用會計師報告書就核銷完畢,其中會計師報告已經指出「並非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,因此對收支表整體是否允當表達不提供任何程度之確信。若本會計師執行額外程序或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,則可能發現其他應行報告之事實。」明顯連會計師都這份收支報表真實有否都不敢提供專業保證。
會計師都這麽清楚的提醒體育不當之處,體育侷依然置之不理,亂花台北市市民的血汗錢。市議員應曉薇表示,體育局標案的核銷方式僅提供會計師查核報告,而無須檢視所有的原始憑證,不只跟選手收住宿費又跟體育局及體育署申請補助,有便宜行事、逃避監督之嫌,應曉薇要求體育局應該逐筆核銷每件案子的相關原始憑証,對台北市民的血汗錢負起把關責任!
臺北市議員應曉薇研究室
02-27291108*6003